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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0日星期日

为什么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在印度可以成功而在中国很难?


长,慎入。
居然没有提马丁·路德·金和美国民权运动中的非暴力运动?
不同的非暴力运动都有它存在的理由,不能简单移植。我无法回答中国为什么没有这种人,但还能勉力说一下美国的非暴力运动。
一.
1955 年 12 月 1 日晚,美国阿拉巴马州首府蒙格马利(Montgomery,Alabama),一名黑人妇女罗莎·帕克斯(Rosa·Parks)在乘坐公车时拒绝按照司机的要求,给新上车的白人让座。她于是被警察逮捕,转而引发了全城黑人的抗议。在马丁·路德·金牧师(Rev. Martin Luther King Jr.)的带领下,蒙格马利的黑人发起了抵制乘坐公车的非暴力抗议运动,要求取消在公车上的种族隔离。著名的蒙格马利公车抵制活动就此开始,持续了一年时间,最终以民权组织的胜利告终。
对于美国民权运动的第一战,随手找到的简述大都是上面这样概述的。看上去,这种简介是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具全,但是,完全没有内在事件的内在逻辑,不仅无助于理解为什么非暴力抗议会成为民权运动的最重要最有效手段,甚至还让历史变得了无生趣。因为民权运动并非横空出世,而是各方力量长期斗争的结果,其中的各方斗法,如何你来我往,是读政治历史的一大乐趣。历史有其偶然,也有其必然。非暴力运动作为一种政治手段,需要特定的政治环境才能诞生,之所以成为美国民权运动的主流斗争方式,也绝非偶然。
比如,就让我们先看一下整个公车抵制活动是如何暴发的。
12 月 1 日星期四晚,罗莎·帕克斯被捕后,当晚通知了家人。家人找到了当地美国有色人种协进会(NAACP)的前负责人 E. D. 尼克松(E. D. Nixon)。E. D. 尼克松马上通知了罗莎·帕克斯的朋友,当地进步白人律师 Clifford Durr 去保释帕克斯。同时 E. D. 尼克松联系上了帕克斯,相讨要以她被捕为由发动抵制活动。
在得到了帕克斯的同意后,E. D. 尼克松迅速联系了当地黑人组织,妇女参政会(Women's Political Council)的领导人乔·安·罗宾逊(Jo Ann Robinson)。罗宾逊立刻通知参政会负责人准备在周一,就是罗莎·帕克斯上庭的日子,举行抵制公车活动。她自己则马上去阿拉巴马州学院(Alabama State College)印制了三万五千份传单,让接应的学生分发出去。
同时,E. D. 尼克松找到了当地教会,希望利用教会组织对这次活动作宣传。在第二天,星期五晚上,十九名牧师开会,有一半的牧师同意在周日的布道中对信众作宣传,鼓动大家一起抵制公车,并决定在周一晚上再次开会决定下一步动向。
同时,D. D. 尼克松通知了在「蒙格马利广告报(Montgomery Advertizer)」的一名相识的白人记者,让他在周日报纸上报导了即将开始的抵制活动,并邀他在周一晚来报导教会的活动。
为了保证抵制活动能顺利进行而不影响到黑人的正常工作,组织者还联系了当地的九家黑人经营的出租汽车公司,以公车票价运送黑人上下班。
周一,蒙哥马利公车抵制活动成功进行。
那天早上,事先并不知情的马丁·路德·金才在家里看到了抵制活动,晚上,在当地教会的大会上,他就被选为新成立的蒙格马利改进协会(Montgomery Improvement Association,MIA)的负责人,主持抵制活动。
12 月 8 日,星期四,MIA 和政府代表,就是市长和两个专员谈判未果,于是,永久性的公车抵制活动开始。
从周四晚上罗莎·帕克斯被逮捕到周一全城的抵制活动,只有三天时间,在州府组织起这样的抵制活动,显然不是随便呼吁一下就能达成的。很显然,在上面的活动中,E. D. 尼克松和罗宾逊起到了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事实是,妇女参政会早就有了一个公车抵制的计划,她们需要的,是一个引发抗议的机会。而 E. D. 尼克松在这两年,就一直在为其寻找这样的一个人物和事件。E. D. 尼克松知道,虽然有很多黑人因为公车的事被抓被打,但他们需要一个完美的人,不应有生活上被白人抓住的把柄,也能清楚意识到此事的风险并有信心和能力去承担,还能因而激起黑人的支持。为此 E. D. 尼克松当时已经筛选并放弃了三名候选人。而他在执行这些计划时,帕克斯正在 NAACP 任职,并直接参与过对候选人的筛选。而且,在那年夏天,罗莎·帕克斯还刚刚在田纳西州参加了「高地人民间学校(Highlander Folk School)」的陪训。而这个学校就是专门为陪养黑人社区领袖而建立的。也因为长期从事这些活动,罗莎·帕克斯才结识了 Clifford Durr 这样的白人律师。
所以,在 12 月 1 日那天晚上,罗莎·帕克斯或许是偶然在公车上遇到了这么一起事件,但是她拒不让座的行为,却可以说一点也不偶然。
而妇女参政会和 NAACP 选择公车抵制这样的非暴力抗议活动,正如上面所说,也是计划中的。因为这些组织的主要成员,是经过良好教育的黑人精英,他们都是通过自身的努力,有着体面的工作,跻身于中产阶级。对于他们来说,自然是要在体制内,来努力提升黑人的整体地位。
事实上,美国的民权运动始于 1954 年的「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局案」。美国高院通过此案认定了南方种族隔离政策违宪。而这场世纪审判本身,就是一场漫长的民权运动的结果,是 NAACP 通过长达数十年的精心策划,步步为营,才获得的成功。这种通过法院从高向低打的策略,当然也是一种非暴力的策略。如果说大规模的群众抗议是集团军作战,这种打官司的方法,就像武将单挑的对决。
但是,为了争取所有法官的一致支持,作为政治妥协,高院没有规定解除种族隔离的时间表。对于黑人来说,他们自然早就熟悉了这种写在纸上的判决,和在生活中面对的法律规定之间的区别。所以民权运动组织者,自然会沿着他们辛苦踩出的成功道路前进,祭起刚从高院拿到的尚方宝剑,走法院上诉这条路。对他们来说,目标就是一个个摆在那里的实实在在的种族隔离的法律规定。而「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局案」,也让民权运动有了一个新手段,就是社会层面上的大规模抗议。因为,这一次,他们能更加理直气壮。而公车事件,就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具体的目标,要搬倒公车上的种族隔离政策。
但是,这一次活动,又和先前 NAACP 的行动有一个关键的不同。这在 E. D. 尼克松身上。他虽然曾为当地 NAACP 的负责人,却只上过小学,平日里的工作是个搬运工。E. D. 尼克松深知,NAACP 的同事为此瞧不起他。他也知道,NAACP 作为一个全国性组织,已经变得很官僚,这种重要的地方事务,为了抓住稍纵即逝的机会,明明需要当机立断,却一定要请示上级领导。所以,在组织抵制运动时,他反而没去找自己的老同事,而是选择了去找当地的教会。
于是,民权运动在被 NAACP 这样的精英组织开启了大门后,现在,要被另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当地教会引领的黑人中产阶级接手了。
这些黑人教会多是新教教会,植根于当地社区,有着大量忠诚教众。对于政治运动来说,这是一支可以被随时唤起,立刻投入战斗的有生力量。教会与 NAACP 不同。教会的信众是每周都来参加礼拜的黑人。他们大多没受过高等教育,但是,却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是的,随着黑人的努力,他们也逐渐获得了一些经济上的成功。尤其是在二战期间,因为美国需要火力全开的备战,对劳动力的需求大大增加。结果在 1941 年,黑人民权运动领袖 A. 菲利普·伦道夫(A. Philip Randolph)于是通过威胁要在华盛顿举行示威,逼着罗斯福总统签属了第 8802 号行政令,在军工企业和政府机构中取消了种族隔离。结果黑人开始大规模进入相关工作岗位,整体工资也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达到白人工资的六成左右),黑人中产阶级由此浮出水面,NAACP 的数量也在二战期间暴涨了 10 倍。
作为一支新兴的经济力量,这些中产阶级黑人开始在当地经济中拥有了越来越大的话语权,这也让他们的经济抵制活动更加有效。比如,蒙格马利的公车系统,每天要送 4 万黑人上下班,而白人只有 1.2 万人。这样,黑人对公车的抵制对于公车公司显然是致命打击。而抵制也并非是廉价的。在没有公车的情况下,要解决普通工人上下班的问题,把对普通黑人的经济损失减到最小。比如相对富裕的黑人肯把自己的私车贡献出来,或者筹措捐款来购买其它交通公具。不仅如此,如果有人因为活动而被捕,就要去花钱保释出来,去打官司。这些,都是在黑人的经济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后才有可能。马丁·路德·金的演讲天份,有很大一部分就是用在了在各地发表演说拿出场费和捐款了。
更重要的是,如果说 NAACP 引领的在高院的斗争为民权运动带来了法律支柱,黑人教会成为民权运动的主力,为非暴力运动带来了以基督教教义支持的道德支柱。马丁·路德·金的非暴力道德观,深深植根于传统的基督教信仰,同时,也刺痛了美国白人基督徒在二战中遭受的创伤。二战的惨烈现实,让美国的福音派基督徒数量大涨。对于美国教徒来说,像二战这样的悲剧,一定是整个社会犯下极大的罪才会遭受的惩罚。而美国南方存在的种族隔离,正可以被视为社会的罪之一。于是,马丁·路德·金所带领的非暴力运动,就让他占领了这个趋善避恶的道德制高点:世界存在一个终级的道德秩序,这个终点是善和爱,是平等和自由。那里没有暴力的位置,也不能通过暴力这样的恶来达到。
二.
在这种情况下,白人当权者是如何反应的呢?
1 月 24 日,蒙格马利市长和一个参加谈判的专员都加入了白人公民委员会(White Citizen's Council)。
白人公民委员会是由民间人士自发组成的组织,是白人极端种族份子对高院「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局案」判决的回应。第一个白人公民委员会,是在高院判决后两个月成立的。白人公民委员会由社区积极份子组成,他们把白人和公民划上等号,就是要旗帜鲜明的反对取消种族隔离制度。由于他们毫不妥协的态度,也胁迫了温和派政治家,工商领袖在这一问题上表态。本来,大部分人对是否取消种族隔离持无所谓的观望态度,这样一来,社会就在这种压力下,被逐步一分为二的划成了两极,形成了一种势不两立的对抗态式。仅在 2 月份一个月,蒙格马利当地白人公民委员会的成员就翻了一倍。到 3 月 12 日,101 名南方议员(19 名参议员和 82 名众议员)共同签属了著名的南方宣言(Southern Manifesto),反对高院取消种族隔离的判决。
对于这些种族主义者来说,他们相信白人的种族优越性,认为一旦取消种族隔离,就是把白人女性卧室的门向黑人打开(是的,女性是冲动的,非理性的,需要保护的),玷污白人种族的纯洁性,也就意味着种族消亡。所以,在种族问题上,他们极其害怕对手会得寸进尺,一点一点的消弱并最终颠覆他们精心构筑的社会等级体系,所以,就对之以寸土不让的强硬态度。
在另一方面,这些南方人也真心相信自己的社会制度是优越的,社会中的所有人,不管白人黑人,都满足于现行制度,黑人也都自认低人一等。所以他们也直觉的认为,民权运动其实是北方的所谓国际主义政治精英,乃至境外敌对势力策划的,是对地方权力的粗暴干涉,是共产份子的阴谋。比如犹太人为 NAACP 和民权运动提供了大量的资金,这自然让他们认为这是犹太集团在后面暗中策动。
从本质上说,这依旧是麦卡锡时代的冷战思维。这就让白人种族主义者自然而然的选择了高压对抗的策略。对于抵制活动,他们选择了不妥协的拖延和对抗手段。地方政府通过法律限制民权组织的活动,为白人公民委员会提供经费,解雇参加民权运动的雇员,对支持民权运动的企业进行惩罚,并抓捕抗议者。毕竟抗议活动是把双刃剑,在打击对手的同时,自己也要付出经济上的损失,通过打持久战,可以耗尽民权运动者的有限资源,从而让抗议活动无法延续。对于高院通过的取消学校种族隔离的决定,很多地方政府干脆取消了公立学校,关闭了公共服务设施,代而成立完全私有化的学校和公司。而少数白人极端份子,更是使出暴力恐怖活动来进行威慑。比如马丁·路德·金和 E. D. 尼克松的家在公车抵制期间都遭到过炸弹袭击。
但是,民权运动者,却不是麦卡锡时代的红色共产党人,恰恰相反,他们是因为麦卡锡主义高压所造成的巨大政治真空而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成长空间。种族主义者的这种冷战思维,也就落入民权运动者的发展套路,成为他们借力打力的依托。
蒙格马利改进协会,和由它脱身而出的民权运动主要组织,南方基督教领袖大会(Southern Christian Leadership Conference,SCLC),从本质上说,是教会组织。这和传统冷战思维中的假想敌,不相信上帝,组织严密的共产党人,差了十万八千里。而美国几个主要基督教会也是最早支持取消种族隔离的社会组织。著名福音派宗教领袖 Billy Graham 在 1953 年就在布道时表示支持,南方的长老会,浸会派也在其后的几年内相继取消了教会内的种族隔离。从组织上,SCLC 更是松散的会员制,其成员都是各地教会或相关组织。比如马丁·路德·金之所以被选成组织的名义领袖,并非他德高望重,反而是因为他是城里的年轻人,没有资历,也不属于任何派系,所以各教会牧师各自觉得选他主持,不会让别人占了便宜。这些教会,自然也是土生土长了多年的本地教会,硬要扣上外部势力的帽子,自然荒唐。而且,这些民权组织也意识到共产主义的帽子不能戴,都刻意和共产党拉开距离。像著名的黑人领袖 W. E. B. 杜波依斯(W. E. B. Du Bois),因为和共产党关系太近(他最终在 1958 年加入了共产党),就主动退出了 NAACP,好不让保守派拿到口实。
反过来,非暴力抵抗运动利用对手的这种过激的反应,整出了一套有效的战术。
作为一种政治手段,非暴力运动的核心是要占领道德制高点,方法就是通过非暴力行为来故意冲击既有的不平等制度,引发对手为维护既有制度而使用特权和暴力,从而证明对方的不道德,制度的不合理。但是,道德优势只是一句空话,必须让大多数人意识到不道德行为的存在,并产生强烈的认同感,才能产生能动性,实现政治目标。由于黑人是少数,要想把这种道德优势转化成胜势,就一定要把地方性问题扩大为全国性问题,乃至世界性问题,引起全国上下的关注,形成道德压力,从而形成一个全国范围的声讨过程,把自己在地方的区域性人数劣势转换成全国战场上的人数优势。
所以,民权运动从来不闷声挨打,而是要刻意去宣传自己。每次活动,不仅要刻意去找能掀起种族冲突的地方,还要能保证足够的媒体在场。而且,参加活动的人要经过专门的非暴力训练,在受到种族分子恶意攻击的情况下不失控,保持有人格尊严的受难者形像。是的,参加非暴力抗议,光有热情和勇气还不行,还要有组织纪律,要学会在被攻击时如何保护自己,还能相互保护,如果有人被打,其他人要如何上去掩护。要最大程度的显出对手的恶意,又不能让自己受到过度的伤害。
这想法很简单,但是,其实很难实现。直到二战后,才成为可能,不仅是因为冷战时特殊的国际局势,更是因为出了电视这个神器。
在此之前,任何新闻报导都要经过两次重现,一次是记者的描述,一次是读者在脑海中重构现场。这种文字呈现会不自觉的弱化暴力问题的严重性。尤其是对于大部分美国人,他们很少和有色人种接触,也对种族歧视完全不了解,对文字报导的解读就会打了折扣。这就让非暴力抵抗无法产生社会效应。虽然美国报纸媒体很发达,但是却无法形成全国范围的影响力。
但是随着电视的普及,全国电视网的形成,图片和影像成了新闻最重要组成。而且不管是哪家电视台转播,看到的都是共同的画面,无法抺杀的事实。这就让所有观众有了共同的认知起点,直接的影像证据。而且,电视画画消除了事件和观者的距离,带来了平媒所没有的现场感。电视一出,政治家们就意识到了它的强大威力:它可以在瞬间,就把自己的光辉形像传达到千家万户,这是无法抗拒的政治诱惑。但是,他们大多还没有意识到的,是电视的巨大杀伤力。在电视里,任何暴力场面都是残酷的,直接的。任何仗势欺人,专弄权柄的举止,都会被特写永久捕获,被重播铭刻在观众脑海里。而电视更是让普通观众,以一种一对一的平等关系近距离来看待屏幕上的每一个人,每一次事件。不仅如此,全国电视网,让地方任何政治活动都不再只是地方的政治活动,而是在全国舞台上的角力。评价政治家一举一动的人,不再是当地的居民,本地本州的选民,而可能是来自全国各地,乃至世界各地的观众。
是的,来自世界的观众。在冷战时代,美国完全走出了孤立主义,开始积极主动的投身于世界事务,而且,一上来就是要作自由世界的领袖。于是,保守主义者的冷战思维还想着以封闭不变的自我去遏制共产主义,却没想过由于自己有了越来越大的影响力,也自然要承担越来越多的义务,在对积极对外干涉的同时,所谓的开放社会也必须要接受世界对自身事务的监督和评判。
比如在 1958 年,阿拉巴马州,黑人吉米·威尔逊(Jimmy Wilson)因为抢了 1.95 美元被判死刑。本来就是一个地方小案子,报导一出,世界大乱,美国驻英大使馆就收到了 600 封抗议信。阿拉巴马州长则收到了上千封信。像苏联就把这事放到自己的政治宣传上去,来揭露资本主义的腐杇。最后在各种声讨中,阿拉巴马州长宣布改判成无期。
所以对于民权运动来说,他们格外注重媒体效应,希望媒体能在第一时间介入,并能迅速升级到全国媒体。这样媒体对当地的负面报导,能带来全国各地的道义支持,也能对本地的工商产业造成巨大压力。因为商人总是以和气生财为第一要义,这样他们自然会向当地政府施压要求快速解决此事,并大多以妥协作终。最终,通过全国性的报导引发世界范围的反响,还能让联邦政府以国家的面子为重,下手解决。
所以在蒙格马利公车抵制活动中,E. D. 尼克松就在第一时间通知了地方媒体。在接下来的抵制运动中,MIA 又主动出击,在 2 月 1 日首先代表黑人上诉不公平的公车系统,意在制造全国新闻。地方政府则在种族主义者的强硬态度下,不顾当地工商团体反对,以攻对攻,在 2 月 21 日反诉马丁·路德·金等 89 名民权运动人士,结果正中民权运动的下怀:不管判决是什么,对于民权运动来说,都是稳赚不赔。果然,4 天后,马丁·路德·金被判有罪,而他和太太则拥抱庆贺,因为这就意味着他们可以向高院上诉,把事件的影响力推向全国。案子于是在 6 月告上高院,在 11 月胜诉。在高院判决到达蒙格马利后的第二天,公车抵制活动正式结束。
三.
民权运动到了 1960 年,一支新的力量进入了,这就是大学生和他们的“-in”文化。两支组织,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Student Nonviolent Coordinating Committee, SNCC)和种族平等大会(Congress of Racial Equality,CORE),带来了新的手段,从而把非暴力抵抗运动又上升了一个层次。
50 年代长大的孩子,是在核危机下长大的一代,他们有着强烈的危机感。表面上,50 年代的经济突飞猛进,生活水平大大提高,可以说是物质产品极大丰富。但是,在冷战阴影下,大企业和政府合为一体,制造出了空前单一的文化消费模式。从本质上说,这种物质和文化生产的垄断和自由市场的开放式消费是矛盾的,因为作为个人,永远有追求个性和差异化的欲求。这种困境下,学生,尤其是大学生,作为变革的主力出现了。
这是因为在冷战的高压下,学生相对没有社会压力。尤其是大学生,通常都来自于中产阶级富裕家庭,衣食无忧,又不用担心工作和家庭。他们选择以民权运动为第一个社会目标,很大程度上是在种种社会问题中,对于他们来说,种族隔离是最无争议的政治议题。
在 1960 年 2 月,纳什维尔的学生开始组织所谓的入座运动(sit-in)。他们堂而皇之的走进种族隔离的餐馆,黑人学生去只给白人服务的柜台点餐,白人学生去只给黑人服务的柜台点餐。像其它非暴力抵抗活动一样,学生们以非暴力的行动对抗餐馆里的种族主义者的攻击,也顺从的被赶来维持秩序的警察带走。然后, 新的一批学生再进去,再等着被带走。就这样,学生把非暴力抵抗变成了一种人海战术,让监狱变得人满为患。NAACP 对学生的这种直接了当不计代价的行动颇感恼火,因为把这些学生从监狱里保释出来,要花掉他们大量的资金。而学生们则甚至选择了不被保释,好让媒体来曝光监狱里的残酷待遇。
到 3 月,纳什维尔的警察已接到指示,不能抓人。4 月 17 日,学生们决定成立属于自己的组织 SNCC,到 4 月 19 日,他们发动了沉默游行,市长在压力之下,宣布取消种族隔离。
每一个政治组织,都有自己的政治理念,对理想未来的愿景,同时也有基于当下的社会现状,为了这愿景而选择的政治实践策略。对于学生运动来说,他们的与众不同之处,就是他们的愿景和行动是相同的。学生们带来了一个重要的政治理念,就是「个人即政治(personal is political)」。他们去种族隔离的餐馆入座(sit-in),去种族隔离的电影馆入位(stand-in),去种族隔离的旅馆入住(sleep-in),他们选择了无视当下种族隔离的的政治和社会现实,去完全按照自己认同的理想社会去生活,以个人的生活方式和态度去冲击现实。(这个理念到了反文化的嬉皮士那里,就是 be-in)
1960 年 12 月,高院宣布跨州公车和候车室的隔离是违宪的。于是,第二年,以 CORE 的学生们就组织了「自由乘车运动( Freedom Rides )」,乘车从北方一路坐到南方,挑战南方各地的候车室。自由乘车者受到了白人种族主义者的暴力袭击,第一辆公车甚至被燃烧弹炸毁,但学生们还是一批接一批上车启程。整个 61 年夏天,有 300 多人参加了自由乘车运动。
随着事件升级,肯尼迪终于感到了压力。肯尼迪本人对民权运动并无兴趣。南方民主党是他所在的民主党的支柱力量,他可不想去拆自己政治联盟的台。而他更关心的,是冷战和国际政治。只是在 60 年大选时,为了拉拢黑人选民,因为马丁·路德·金参加学生活动被捕,他像征性和金太太通了电话,表示了关心(第二天罗伯特·肯尼迪给当地政府打了一个电话后,马丁·路德·金被释放)。和他的前任一样,他只有当民权运动影响到了国家形像时才会插手。比如 1957 年的小石城,艾森毫威尔总统就是在不得以之下,才出动联邦军队保护九名黑人学生进入当地中学。这次是自由乘车运动成为新闻头条时,肯尼迪正好要和赫鲁晓夫见面。他无法忍受苏联会利用这件事来向他挑衅,于是派了联邦执法官出手护送自由乘车者,迅速完成了这些「不像话的共产行径」。到 1962 年,肯尼迪也是只像征性的向国会送交了一份石沉大海的《民权法案》。
四.
随着民权运动的进行,保守派也开始慢慢明白了非暴力运动的理念和战术。于是,在 61 年 11 月 SNCC 在佐治亚州阿尔巴尼(Albany,Georgia)的战役中,民权运动遭受了第一次大败。
当地的警察局长普里切特(Pritchett)悉心研读了马丁·路德·金的相关著作,知道非暴力运动一定要用非暴力激发暴力镇压,才能获得道德优势。于是,他让下属警察不要故意挑拨,在逮捕民权份子时,一定要以和种族隔离制度法规无关的理由。比如他发现 SNCC 组织的游行没有走正规的申请过程,他就以此为由逮捕他们,反而让学生抗议者们落下一个不守法的名声。
对于 SNCC 的人海战术,普里切特则和附近地区的政府机构联络好,确保有足够的监狱来收押被捕者,并保证他们起码的监狱条件。对于马丁·路德·金这样的领袖,则采取特别优待,在第一时间就把他强行保释出狱,以避免激怒黑人群众,反而让金有点显的脱离群众。
这样一来,非暴力运动就没有了优势,在长期的消耗战中,看不到进展的黑人示威者终于在次年 7 月 24 日暴发,从非暴力抵抗变成暴力示威,终于让警方和政府占去了道德制高点,败走麦城。
在经历了阿尔巴尼失利后,民权运动吸取教训,在 63 年,又在阿拉巴马州发动了伯明翰战役。这一次,认识到了对手已经变得更加难对付后,民权运动组织者进行了更全面的准备工作。抗议的时间选在了复活节期间,希望大量的负面新闻会对伯明翰重要的旅游产业造成打击,给当地商户施加压力。他们也对城市法令进行全面研究,以确保游行群众将会是因为违反种族隔离的制度而被捕。他们还对行走路线进行研究,为不同年龄的游行者的路线都设计好,对准备入座抗议的餐馆,所有座位和进出口,都事先踩点过。他们还准备了大量的保释金,以保证游行者能被及时保释,不影响正常生活工作。
政府方面则吸取了阿尔巴尼战役的经验,比如通过法院来拖延游行许可的发布,让已经就续的示威者要么等待许可被批准,从而丧失了连续示威的势头,要么就得违抗法庭的禁令,违法组织抗议,让警方可以堂而皇之的抓人。
在大量志愿者入狱,保释经费用尽的情况下,民权运动使出了最后的大招:C 方案。
马丁·路德·金为了支持已经入狱的志愿者,自己也上街被警察逮捕。同时,SCLC 组织了当地中学学生上街游行。结果在 5 月 2 日一天,就有 959 名孩子被捕。到 6 日,被捕的未成年人已经超过 2000 人。全国乃至全世界观众都在电视上看到了伯明翰警察对这些未成年小孩施用高压水龙,警犬的惊心场面。反对者认为用小孩当肉盾的作法已经让民权运动者自己失去了道德底线,而支持者则认为警察的行为已经超越了合法政府的底线。不久,大量黑人开始手持武器上街游行,SCLC 第一次开始对自己组织的活动失去控制。
但是,这也超越了肯尼迪政府的底线。不仅是美国,全世界的目光又一次集中在美国内部的这些不光彩的画面上,极大的折损了美国作为自由世界领袖的形像。为了防止在全国范围内引发暴乱,肯尼迪政府向伯明翰地区入驻了联邦军队,帮助稳定了局势,让双方达成妥协。
经过这次事件后,肯尼迪已经无法接受民权运动这样一次又一次的冲击地方的种族隔离法规,同时地方政府也一次又一次的无视高院判决,大有凌驾在联邦政府之上的姿态。在冷战高峰时期,也正好是大量第三世界国家从殖民地独立的高峰时期,在民权运动的这段时间,就有十多个非洲国家宣布独立。这些国家当然也是美苏争取的对像,双方也要各自摆出一幅领袖模样。而美国国内的种族歧视不仅让这些国家的领导人看在眼里,也感同深受。比如加纳外交官就在应邀观摩美国民主的精华,总统大选投票时,遭到过毒打,当地警察还不愿受理;而塞拉利昂外交官也在用餐时被歧视,最后不得不要肯尼迪出面道歉,这显然都是极不利于美国赢取这些国家的信任。
于是,为了一劳永逸的解决此事,6 月 19 日,肯尼迪终于向国会递交了一份新的民权法案,要全面修正各种在公共场合的诸多服务和用工上的隔离和歧视,并赋予联邦政府必要时直接出手接管此类事务的权力。民权运动,终于,在上打过了高院,下打过了地方政府后,终于把战斗打进了国会山。
8 月28 日,为了支持这项民权法案,A. 菲利普·伦道夫终于实现了他的梦想,在华盛顿组织了 25 万人的大游行,而正是在这次集会上,马丁·路德·金给出了他最令人难忘的一次讲演,《我有一个梦想》,让自由钟声,在美国的心脏敲响。
萝卜网

不服从的视频

2013年3月5日星期二

非武装反抗-非民主政体中的人民力量运动(引言)

    著:Kurt Schock 译:张大军
     
     非暴力是一种悖论。尽管在整个历史进程中,它作为一种对抗压迫的办法的潜能是一个反复出现的主题-拿撒勒人耶稣、莫罕达斯 甘地以及小马丁 路德 金都是这方面的范例,政治竞争的特色却一直都是武装叛乱、恐怖主义和内战,世界上不发达的地区尤其如此。另外,非暴力行动通常被看作是一种矛盾的东西。非暴力行动的推崇者宣称,它是治疗世界上各种问题的灵丹妙药,而批评者则说,它对于在受压制的环境中推动变革是一种无效的战略,暴力是力量的终极形式,或者结构性关系决定着政治变革的方向和速度。非暴力行动一定不要被浪漫化,不过它也不应被低估。在本书中,我提到非暴力行动作为一种挑战压制和非正义的方法的潜力,并根据经验事实考察“正面的”案例和“负面的”案例-在前者,它推动了政治变革,而在后者,主要通过非暴力行动展开的斗争受到压制。我没有聚焦于非暴力行动的道义力量,而是将非暴力行动看作“以其他方式进行的政治活动”并集中关注其实际能量。在这样做时,我希望有助于对非暴力行动的更为精微且更加基于经验事实的理解。 

    在二十世纪末——该世纪毫无疑问是人类历史上最血腥的一个世纪,一股非武装反抗的浪潮席卷了全球,大规模抗议示威、罢工、抵制、公民不服从以及其他非暴力行动的方法就此被用于推进“第二”和“第三”世界的政治转型。菲律宾的“人民力量”运动、波兰的团结工会运动、德国柏林墙的倒塌、以及南非种族隔离制度的崩溃激起了民众的想象力,并激励了全世界对抗压迫的挑战者的斗争。不过,与这些欢喜快乐的场景形成对比的是,尼日尔、巴勒斯坦、巴基斯坦、西藏、东帝汶、缅甸、中国以及其他地方的非武装反抗受到残酷的镇压。对非武装反抗的不同结果做出解释是否可能?虽然对个别斗争的案例研究有很多,缺少的却是对下一问题明确的比较和分析式考察:非暴力的斗争方法在有些非民主的环境下是如何促进政治转型的,而在另一些环境下却又没有做到?通过考察发生于二十世纪晚期非民主政体中的六场非武装反抗:南非的反种族隔离运动(1983-90年)、菲律宾的人民力量运动(1983-86年)、以及缅甸(1988年)、中国(1989年)、尼泊尔(1990年)和泰国(1991-92年)的民主运动,我试图填补这一空白。
    
     我遵循stephen zunes的看法,将非武装反抗定义为对政府权威的有组织的群体性挑战,而这些挑战主要依靠非暴力行动的方法,而非武装手段(Zunes,1994年)。1就它们是以民众为基础并且通过普遍的民众参与来实现这一点而言,它们是“群体性的”。这就是说,民众非但没有被置于一种为武装前锋提供支持的地位,而是斗争中的主要角色。因此,人民力量这一用语常常被用来描述这些斗争。它们是“非暴力的”,因为它们对国家权力和合法性的挑战主要是通过非暴力行动的方法,而非通过暴力的手段。当然,非武装反抗几乎总是会遇到当权者的暴力。这是预料中的事。确实,非武装反抗很少是完全非暴力的,因为骚乱、纵火以及谋杀对手或者与政府合作者的事可能会在这些高度紧张的斗争过程中发生。不过,正如zunes所指出的那样,当非武装反抗中真的出现暴力时,这通常是那些不遵从反对运动领导人的边缘势力的举动或者密探的怂恿行动的结果,而且这些人士所采用的暴力通常采取的形式是,以诸如石头或者燃烧瓶之类的非致命武器对抗国家暴力(Zunes,1994年)。2非武装反抗是ralph summy所指称的“没有被理想化的非暴力行动”的范例。他说:“一个有着非理想化形态的非暴力运动可能发展成其他的政治样式。尽管依然主要是非暴力性质的,它可能会包含传统上所采取的一些行动,而且甚至也许会陷入暴力的境地”(Summy,1993年,16页)。3因此,像政治竞争中的很多情节那样,非武装反抗可能是违法的,不过抗争的主要推动力来自采取非暴力行动方法的民众,而非来自从事武装反叛的军事人员或者对国家的武装力量投掷石头的年轻人。
    
     另外,非武装反抗通常所蕴含的非暴力是功利性的,而非原则性的。功利性非暴力的特点是,因意识到非暴力行动方法的有效性而认同它们,认为手段和目的能够相互分离,将冲突视为不可调和的利益的争夺,试图在斗争的过程中向对手施加无形的压力以削弱对手的力量,以及并不把非暴力当作是一种生活方式。相反,原则性非暴力的特征是,出于伦理上的原因而认可非暴力行动的方法,认为手段和目的不能相互分离,将冲突视为与对手共同面临的问题,承担斗争过程中的苦难以改变对手的观点,以及从整体上将非暴力当作是一种生活方式(Burrowes,1996年,98-101页)。4从更宽泛的意义上来说,非暴力行动可以做这样的区分:作为一种斗争方法的非暴力行动和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非暴力。本项研究的焦点是前者;也就是说,关注功利性的非暴力行动和作为斗争方法的非暴力行动。
    
     本书所考察的六个案例都称得上“非武装反抗”,和“非理想化”与“功利性”的非暴力行动事件。在出现政治转型的案例中,能够并且已经提出的观点是,非暴力行动的力量-而非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力量-最直接地导致了政治变革。当然,在上述六个案例中,在非暴力抗争的同时出现了暴力,这一点在南非最突出,在菲律宾和缅甸有点苗头-边缘性游击战与非武装反抗同时出现在那里,在中国、尼泊尔和泰国有孤立的事例。不过,就像将非暴力理想化对社会学家来说是一个重大的失误一样,下述做法对社会学家来说也是一个重大的失误:将他们对非暴力行动的分析只局限于那些稀少的完全是非暴力性质的抗争,或者在发生暴力的抗争中忽视或不提及非暴力行动的力量。非暴力行动的发生机制有许多需要了解的地方,而且应该考察的是它何时以及在哪里发生。当考察非武装反抗的动态时,在落实非暴力行动的方法之外可能会发生的暴力是应该审视的许多变量之一。
    
     我希望做出什么样的贡献呢?我希望贡献一种运动导向的研究民主化的方法。尽管本书所考察的案例都完全属于“第三波”民主化的范畴(亨廷顿,1991年;markoff,1996年),由于它历来强调民主化的结构性先决条件或者发生于民主转型前夕的精英间的谈判,关于民主化的研究却是成问题的。对于理解几乎总是在民主化之前出现的大规模政治竞争过程,这留下了一个巨大的鸿沟。通过更多地以运动为导向对政治变革进行研究,这一问题可以得到矫正。
    
     本项研究更为核心的目的是,我希望有助于更多地将政治过程之方法应用于解释非民主政体下的政治竞争中来,而且我希望证明,有关社会运动的学术研究是如何受益于对有关非暴力行动之文献的认真研究的。我相信,下述说法在今日的真确性就像几十年前它第一次被宣示时一样:“将这些不同的理论体系-也即关于非暴力行动和政治抗议的理论-结合在一起会大大地增进对这两种现象的理解”(Lipsitz和Kritzer,1975年,729页)。5单个理论视角的长处弥补了另一个理论的短处。关于政治过程的学术研究的强项在于解释社会运动的发生机制,但在解释其轨迹和结果方面则没有这么有力。关于政治过程的学术研究的强项在于确定那些有利于或者限制社会运动的政治环境的方方面面,但在确定有助于重新塑造政治环境的运动战略和策略方面却没有这么有力。另一方面,有关非暴力行动的学术研究集中关注社会运动的轨迹,而非其源起,并且强调代理机构(尤其是战略)在推进政治变革方面的作用。我希望说明的是,有关非暴力行动的文献是如何处理政治过程之方法没有加以充分阐释的某些方面的,以及明智地使用有关非暴力行动的文献是如何能够为研究社会运动的学者带来有益的洞见的。
    
     从方法论上来讲,社会运动研究的突出特征是根据运动或者地区专家划分的案例研究。尽管毫无疑问是必要且有益的-如果没有这种文献系统,本项研究就不可能进行下去,单一的案例研究却较不适合于发现在不同的抗争情景下反复出现的规律、机理和态势。在承认所有国家都是其自身历史与环境之独特产物的同时,我也承认,它们的独特性并不会妨碍恰当的比较,而且跨国比较可能会发现那些在整体性的案例研究中可能不会出现的洞见。因此,我所依托的这一方法论试图找到类似的机理和态势,而这些机理和态势出现于不同的抗争案例中,并且由于不同的初始条件、先后顺序或者两者的结合而形成不同的运动轨迹和结果(Mcadam,tarrow和tilly,2001年;tilly,1995b,1997年,2001年)。我希望,这一方法论的好处超过其缺陷。寻找详细的描述、新的一手数据或者对每一抗争故事之整体历史解释的运动或地区专家肯定会对本项研究感到失望。同样,下述进行宏观比较的理论家们也会失望:他们寻找从所有非武装反抗的案例中像密尔那样分离出来的某一特定结果的“必要充分”条件。毫不惭愧地说,本项研究所采用的方法不会这样做。
    
     本项研究的适当目标是,对二十世纪晚期非民主政体中的非武装反抗在各国的不同轨迹提供一些说明。我不是试图对这六个抗争故事做定论性的描述,或者构建出一种有关非民主政体下非武装反抗的一般理论,而只是想要描画出一种可能对研究非民主政体下非武装反抗的学者有用的框架。我试图通过下述方法做到这一点:评估所考察的每一场抗争在何种程度上具有有关非暴力行动和社会运动的文献所阐明的那些特征和行动,而这些特征和行动在压迫性的环境中应该会提高它们保持韧性的能力,并且会增加它们相对于其敌手的影响力。我还试图说明,运动的特点和政治环境是如何相互作用以影响非武装反抗的轨迹的。鉴于对非武装反抗之比较分析的缺乏,我将本书视为一种解释框架的首个版本。我希望本书至少能够激起争端,以推动其他人进行有关非暴力行动和非武装反抗之态势的比较研究-通过详细阐述或者批评我的结论。
    
    非民主环境下抗争中的非暴力行动的作用的比较研究开始受到学者们的注意。三本关于这一主题的优秀著作已经出版:由stephen zunes、lester kurtz和sarah beth asher主编(1999年)的非暴力社会运动:一种区域性视角,彼得 ackerman和jack duvall所著(2000年)的一种更强有力的力量:一个世纪以来的非暴力冲突,以及peter ackerman和克里斯托弗 kruegler所著(1994年)的战略性的非暴力冲突:二十世纪人民力量的动能。zunes、kurtz和asher主编的那本书研究了二十世纪最后三十年全球大量的非暴力行动事件,包括巴西的反抗军事独裁体制的非暴力抗议,东欧和苏联的对共产党统治的挑战,巴勒斯坦人对以色列占领的抵抗,菲律宾的人民力量运动,缅甸和泰国的民主运动,尼日利亚奥干尼族人争取人权的抗争,以及南非的反种族隔离运动。尽管他们的研究揭示了非暴力行动在二十世纪末在何种程度上已经成为一种全球性的有标杆意义的抗争方法,该书却缺少一种前后一贯的分析架构。某些主题反复出现于许多章节之中,比如压迫的两难性、非暴力约束的有效性、第三方的角色、以及非暴力行动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情况,不过,一种依托这些主题的分析框架却没有构建出来,以解释不同运动的轨迹或者结果。
    
     ackerman和duvall的研究也考察了许多采用非暴力行动的抗争活动,描述了从1905年的俄罗斯到1990年代的缅甸和南斯拉夫的整个二十世纪非武装反抗的历史发展进程。对于记录全球对非暴力行动日益增多的应用以及非暴力行动在反抗压迫和非正义的斗争中的能量,它也是有益的,可是,在解释不同抗争的轨迹和结果时,它缺乏明晰的分析框架。
    
     ackerman和kruegler的研究不同于上述著作,因为它建构出一种明确的分析架构,以解释主要通过非暴力行动展开的抗争的轨迹和结果。ackerman和kruegler明确了十二个“战略性非暴力冲突的原则”,并评估了这些原则在整个二十世纪期间的六场不同的非暴力运动中落实的程度,包括欧洲的四场运动(1904到1906年间的首次俄罗斯革命、1923年德国人反对法国和比利时占领鲁尔区的抗争、1940到1945年间丹麦人反对纳粹占领的斗争、以及1980和1981年的波兰团结工会运动),南亚的一场运动(1930到1931年的印度全国解放运动),以及中美洲的一场运动(1944年萨尔瓦多的公民罢工运动)。他们得出结论说,战略性非暴力冲突之原则的实施提高了非暴力运动成功的可能性。在提供一种其他著作所无的分析架构的同时,ackerman和kruegler却没有充分地利用有关社会运动的相关文献,并且对抗争之政治环境的理论化程度不足。另外,他们的案例包括反对外国占领的非武装反抗以及反对其自己政府的民众抗争-这些冲突可能蕴含着不同的逻辑。
    
    我的研究不同于上述著作,并从两个方面丰富了正在增多的非暴力行动比较研究文献。首先,我提出一种分析框架,以说明非武装反抗的轨迹,而我做到这一点的方法是,直接利用有关社会运动的学术文献,并找出跨越政治过程和非暴力行动理论方法的结合点。其次,本书所考察的案例在时间和国际背景上有着更多的限制。zunes、kurtz和asher的那本书揭示出二十世纪晚期全球非暴力行动在民主和非民主政体中的深入程度,这一点是有益的。ackerman和duvall以及ackerman和kruegler的研究揭示出,基本上属于非暴力性质的抗争在二十世纪的历程中反复出现,可是,为了分析的目的,更加有益的是考察一组被时间和环境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案例。
    
     研究亚洲的专家可能对我将一个非洲案例包括进亚洲案例之中的做法感到不可理喻,而研究南非的专家可能对我将南非的案例纳入亚洲案例之中同样感到困惑,我却发现,超越区域研究所设定的分界线的比较是引人入胜的。我考察的案例有:1980年代中期前后的两个第三波民主化中非武装反抗的案例(南非和菲律宾),1980年代晚期的两个案例(缅甸和中国),以及1990年代初期的两个案例(尼泊尔和泰国)。另外,这六个案例在它们的组织、策略、政体类型以及运动结果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它们的组织状况各不相同:从缅甸相对自发的运动到尼泊尔预先规划和高度协调的运动。它们的策略也不同:中国的策略主要是抗议和劝说以及阻挠性的非暴力干预,南非的策略涵盖一系列非暴力行动手段-其重点是不合作以及有创意的非暴力干预,并且还包括一个以颠覆活动支持非武装反抗的武装派别。就政体类型而言,发生这六场故事的政权是:南非的具有种族排他性的寡头政权、菲律宾的个人独裁政权、缅甸的军人政权、中国的一党制共产党政权、尼泊尔的国王政权、以及泰国的立宪君主政权/“半民主政权”。6就结果来说,人民力量运动推动了南非、菲律宾、尼泊尔和泰国的民主化,同时在缅甸和中国却受到镇压,没能推动民主化。至于这六个案例对二十世纪晚期非民主政权下的非武装反抗的人群所具有的代表性,笔者没有给出相应的说法。不过,鉴于它们在组织、所采取的行动的范围、政体类型以及结果方面的差异性,根据它们所得出的结论可能具有普适性,从而超越手头上的这六个案例。
    
     在第一章中,我对非暴力行动加以定义,并将之与其他回应压迫和非正义的战略选择进行比较,比如退出、日常的抵抗形式、建制性的政治行动以及暴力抵抗。妨碍对非暴力行动动力机制之准确理解的一个因素是,非暴力行动在何种程度上受到误解。我在开始的那一章试图驳斥民众和专家对非暴力行动的一些非常大的误解,包括这样的想法:非暴力行动是“被动的抵抗”;非暴力行动涵盖所有非暴力的做法;非暴力行动是建制性政治的一种形式;非暴力行动是谈判或妥协的形式;那些采用非暴力行动的人士是和平主义者;非暴力行动以道义压力为基础并且其发挥作用的方式是通过受苦转变对手的观点;如果国家以暴力回应,非暴力行动就失败了,而且非暴力活动可能因为它导致活动人士的牺牲而被摒弃;非暴力行动是一种最后的手段,只有在没有暴力手段的情况下才使用;非暴力行动是中产阶级的手段,对其的应用限制于追求温和或者改革式的目标;非暴力行动在带来政治变革方面天生地就是和缓的;非暴力行动只有在“民主政体”中或者针对“民主政体”或“仁慈的”压迫者时才是有效的,而且唯一决定非暴力抗争之结果的是压迫者的看法或者压迫者以暴力镇压做出回应的能力和意愿。
    
     在第一章中,我也简单地讨论了整个二十世纪后半期第三世界政治竞争方面的普遍趋势。我提出,结构性和规范性进展的合流导致二十世纪晚期全世界非武装反抗成功案例的大幅上升以及武装游击反叛成功案例的下降。结构性进展-指国家建构和国家扩张以及国家对暴力技术的垄断升级-在许多地方导致力量的平衡从有利于武装反叛转向有利于国家力量。与此同时,通讯技术的进步扩大了观念跨越国界的流动,有助于对国家活动的监督,并让国家更加难于对其公民进行全面的审查。与这些结构性转变同时发生的是国际社会对人权的规范性关切日益增加,以及活动人士对暴力抵抗的有效性与后果的保留态度日益增强。上述结构性和规范性进展导致非暴力行动作为一种全球性且具有示范意义的抗争形式在二十世纪晚期获得发展。我没有假定这些进展是线性的,而只是坚称,许多因素在二十世纪晚期形成合力,推动了非民主政体下的非武装反抗。
    
     尽管有第一章所确认的全球性非武装反抗的浪潮,社会学家对它们的动力机制了解得很少。我在第二章中讨论了对解释非武装反抗之轨迹和结果可能有用的两种理论方法:政治过程和非暴力行动的方法。为了让非武装反抗能够推动非民主政权下的政治变革,它们必须在面临镇压时保持韧性,削弱国家的权力,并且在很多情况下获得第三方的支持。依托于有关政治过程和非暴力行动的文献,我详细列明了非暴力抗争中的那些有利于这些行动的特征,并试图详细说明将运动特征和运动之外的政治环境与抗争轨迹联系起来的那些机理。
    
     第三章考察了南非1983到1990年对种族隔离的抗争以及菲律宾1983到1986年对marcos独裁政权的抗争。南非的反种族隔离运动和菲律宾的反marcos抗争都是分散化的斗争,并由联盟或者总括机构汇聚和联合起来。两场运动都采用了许多非暴力行动的方法,并且国家在这两场运动中都遇到合法性丧失的问题-在南非,这是由于非白人人口拒绝政治改革,而在菲律宾,这是由于天主教会的反对。在这两场运动中,内部压力与外部压力结合起来推动政治变革-在南非,它们是资本外逃和国际社会施加的制裁,而在菲律宾,它们是资本外逃和美国的外交压力。
    
     另外,我在第三章中探讨了为何武装抵抗运动单凭自己无法终结南非和菲律宾的压迫性统治。在南非,种族隔离政权的军事实力远远超过非洲人国民大会的武装力量,而且非洲人国民大会在该国内缺乏可以据以开展游击活动的基地。在菲律宾,新人民军所发动的共产主义叛乱正在扩大,但菲律宾的军队得到美国的充分支持,而鉴于美国在菲律宾的经济和战略利益,美国是不可能让一场共产主义的暴力反叛取得成功的,在承认非洲人国民大会和新人民军所发起的抵抗的文化便于进行动员的同时,我也承认,采用非暴力行动有助于培养支持力量,而如果抗争主要是暴力性质的,抗争者们就不可能得到这些支持。就南非的情况而言,如果抗争主要采用的是武力的手段,反种族隔离运动从南非的教会或者西方国家获得至关重要的支持的可能性就更低。在菲律宾,如果反marcos的抗争主要是暴力性质的,天主教会就不可能作为一个机构支持这一抗争。
    
     我在第四章中考察了缅甸1988年的民主运动和中国1989年的民主运动。南非和菲律宾的抗争在若干年的时间里积聚起动能,而缅甸和中国的抗争则在几个月持续的集体行动之后均遭到暴力镇压。缅甸的民主运动在采用不同的非暴力行动方法时具有令人吃惊的成效,中国的民主运动则几乎完全基于抗议和说服的方法以及阻挠性的非暴力干预。尽管这些方法显示了对政权抵制的程度以及中国的活动人士对他们事业的投入,仅仅这些方法却没有赋予抗争者相对于共产党政权的足以推动政治变革的影响力。妨碍这两场运动之抗争的关键因素是缺乏组织、缺乏自主的基础结构、以及在抗争期间缺乏来自国外的对政府的有效压力。
    
     尽管有着这样的斗争结果,这两场抗争都有助于“非暴力抵抗文化”-这预示着持反对立场的民间社会的出现-的发展,以及活动人士国际网络-它们肯定会在将来的抗争中得到利用-的发展。
    
     我在第五章中考察了尼泊尔1990年的民主运动和泰国1991-92年的反军人政权运动。对尼泊尔君主政权的挑战以及对泰国军人统治的抗争都是由具有广泛支持基础的运动发起的,而这些运动依靠的是多个不同的反对派团体的协调行动。两场运动都善于采用许多非暴力行动的方法。与缅甸和中国的抗争-它们缺乏来自海外的关键支持-相比,尼泊尔和泰国的抗争都受益于外部的压力,尽管各自的方式不同。由于印度和国际捐赠方的压力,尼泊尔政府的影响力受到削弱,而泰国政府所承受的国际压力是通过非政府组织网络和新自由主义资本家传送的。
    
     尼泊尔和泰国非武装反抗的成功与之前通过武装力量推翻政府的企图的失败形成对比。在1960年代初期,泰国的毛派共产党宣布,武装反抗是正确的革命战略,而且它开始在1965年与政府军队进行战斗。叛乱在1960和1970年代期间没有恶化,而游击运动在1980年代初期瓦解,其中的原因很多,包括民主程序的增加、对脱离游击队之人士的赦免、和极右翼政治组织和民兵的民众动员(用以对抗乡村游击队),以及政府对乡村地区的发展投以更大的关注。尼泊尔的游击队起义在1970年代初期爆发于特莱地区-这里是尼泊尔的低地地区,靠近印度的比哈尔邦和西孟加拉邦,不过,由于缺少广泛的支持基础以及政府镇压反叛的行动,它失败了。
    
     在最后一章,我就非武装反抗如何以及为何可能会或者可能不会导致非民主政体的政治转型的问题下个总结。这六个案例中的抗争态势在被突出强调时相互参照了对方的情况,而且暴力的作用以及激进边缘势力采取行动的可能性也被加以讨论。7我还找出具有普遍性的教训,活动人士们可能希望在他们的抗争行动中参考这些教训。
    
     总而言之,我想就某些问题提出我清晰无误的看法。首先,我从未将非暴力理想化或者就暴力或非暴力做出任何道义上的论断。我认为,试图理解功利性非暴力行动的潜力和局限是一件值得做的事,而做到这一点的最佳途径是以冷静的社会科学方法考察非暴力行动。另外,我从未宣称暴力在推进政治变革方面是无效的。肯定存在着这样的情况:暴力可能是有正当性的,而且哪怕是最为浮光掠影地阅读历史课本也会找到非常多的关于暴力反抗取得成功的故事。还有,我没有宣告“历史的终结”或者就下述看法发表意见:世界正向这样一个时刻演进-届时,暴力斗争将无可避免地减少。我只是主张,二十世纪晚期有一个全球性的非武装反抗的浪潮,而且社会学家有必要去理解为何出现这种现象,以及非暴力行动在促进有些地方的政治转型时所发挥的作用(不过,这种作用没有在其他地区发挥出来)。
    
     最后,我也没有将代议制民主加以理想化。我在本书中所指称的运动“结果”-也即,不管抗争是否促进了民主化,威权政体由此变得更加民主的进程-在很多方面只是斗争的开始。毫无疑问,对公民权利和政治自由的尊重、言论自由、权力分立、制度化的选举竞争、以及宪政规则-不管它们的落实情况如何地不完美-都对人类的生活产生实实在在的影响。不过,代议制民主并非政治进程的应许之地。民主化的过程通常会被美国和国际金融机构引向多元政体(也即布尔乔亚民主)和新自由主义的制度方案,以免得让直接民主生根发芽(例如,参见Robinson,1996年)。因此,民主转型只是为争取参与式民主政体的持续斗争的第一步。民主和威权政体绝不代表着一种极端的二元对立情形,而都是活动空间,在其中上演着主宰与抵抗的持续斗争。向民主体制的转型可能会削弱明目张胆的政治威权主义,不过,反抗隐蔽的威权主义、国家主义、军国主义、父权体制、种族主义、政治腐败、环境退化以及资本主义经济剥削的斗争还在继续。若有区别的话,那就是,向形式上的民主体制的转变具有重大意义,因为它提供了一种环境,而在这种环境中,上述抗争可以更有效地施展。